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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相关事项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19 14:39 信息来源:市体育局 字号:[ ]

按照《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参加连云港市教育局直属学

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统一考试。现连云港市教育局已发布公告,决定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9月29日进行(具体岗位考试时间见准考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请于9月26日上午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体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8-85817650。

二、考生在笔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通信行程卡”“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通信行程卡”“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的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生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前,需认真阅读《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充分了解疫情防控的要求,考前做好个人防护,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届时,考生点击页面“同意”按钮,即代表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防疫要求。本人填报、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保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有违反,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

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新教师笔试将于9月29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自公告之日起至考试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需提供反映考前14天行程轨迹的“通信行程卡”,或考前48小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9月29日考试的建议9月27日、28日做核酸),并满足“苏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

三、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除满足第二条的要求外,还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服从考场考务工作人员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自入境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的考生,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2、7、14天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试前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自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7天居家健康检测的考生,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健康检测第3、7天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试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范围内低风险区域旅居史,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并主动做好健康监测(考前连续7天在“苏康码”中进行健康申报);

4.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72小时内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间隔时间24小时以上),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

五、有下列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 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

2. 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3. 21天内有新冠肺炎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的;

4. “苏康码”或“行程卡”为黄色或红色的人员的;

5. 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进口货物的从业人员的;

6. 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六、有以下情况的考生,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1. 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 14 天内接触过入境未满28天人员的;

3. 14天内与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正在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共同居住的;

4. 14天内接触过进口冷链、进口货物从业人员的;

5. 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呕吐、腹泻等症状且已痊愈的;

6. 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

七、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应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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