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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宿舍南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29 16:12 信息来源:市体校 字号:[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宿舍南绿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宿舍南绿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

2.1.2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养护期两年。

2.1.3 其他: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宿舍南绿化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近三年承担过合同额 4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职称证未注明专业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年月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连清办【2017】5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资审时将不予通过。

(2)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3)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

(4)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行贿犯罪承诺时间: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经理的证书(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者到社保部门自助打印带社保部门电子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

(6)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格证书。

(8)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 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注:出借(挂靠)资格行为认定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10)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 月29 日至2019年8月 2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大厦A座18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验)

5、其他

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6、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高新区 地址:海州区凌州路德惠商务大厦A座18楼

邮编: 222000 邮编: 222000

联系人:秦淑玲 联系人:穆工张工

电话:13611558866 电话: 18951254562 13655131708

传真: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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